⑵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
2020-05-13
2013年12月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以该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为由,作出罚款人民币4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主观上系过失,客观上也未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处罚决定未考虑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
2021-01-12
(二)企业登记(含设立、变更)1、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的,当场予以受理,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决定,发给《准予设立登记通...
2021-02-12